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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關于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現發布本次股東大會提示性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將于2024年2月5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2月5日9:15~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公司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不能重復投票。同一有表決權股份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1)截至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2。
8、會議地點:江西省上饒市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業大道8號上饒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會議室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提案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進行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將及時公開披露。(中小投資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提案1-7及提案12為特別決議事項,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提案9為提案10生效的前提提案,如提案9未通過表決,則提案10的表決結果也無法生效。
提案1-13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十六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會第三十八次審議通過。詳細內容見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巨潮資訊網(和《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報》上披露的相關文件。
2、登記地點及授權委托書送達地點:江西省上饒市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業大道8號上饒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會議室
(2)法人股東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股東賬戶卡、單位持股憑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3)委托代理人憑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證券賬戶卡及持股憑證等辦理登記手續;
(4)異地股東可以信函(需提供有關證件復印件,在2024年2月4日下午15:30點前送達),公司不接受電線、注意事項: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請攜帶相關證件的原件到場,謝絕未按會議登記方式預約登記者出席。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網址為)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1。
2、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1)本kaiyun體育網址 開云網站次股東大會設置“總議案”,對應的提案編碼為100,提案編碼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編碼2.00代表提案二,依此類推。
(2)本次股東大會全部議案均為非累積投票提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達相同意見。在股東對同一提案出現總議案與分提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分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分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分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4年2月5日上午9:15,結束時間為2024年2月5日下午3: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本人(委托人)現持有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鈞達股份”)股份股,占鈞達股份股本總額的%。茲授權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2月5日召開的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代為行使會議表決權,并代為簽署該次股東大會需要簽署的相關文件。
本次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限為自本授權委托書簽署之日起至該次股東大會結束時止。
特別說明事項:委托人對受托人的指示,請在“同意”、“反對”、“棄權”下面的方框中打“√”,對同一審議事項不得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對某一審議事項的表決意見未作具體指示或者對同一審議事項有兩項或兩項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思決定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
如果委托人未對上述事項明確表決意見,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決定表決,請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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